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算起来,蔡澜去世已经一周了,可是依旧有不少人在争论着蔡澜生前身后的功过,有人认为他身上体现着香港精神,有人则认为他身上有着太多的不堪之处,不值得人们去纪念。
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这样一个奇景了,那就是围绕着同一个人,居然可以产生如此巨大的分歧,几乎可以说是水火不相容。
那么蔡澜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,在谈论这个问题之前,我们还是需要先来看看评论蔡澜时比较有代表的几种观点。
这是第一种比较典型的观点,称赞他的生活态度。
有网友则配上了蔡澜的生活照,数名美女相伴,好不潇洒。
甚至翻出了这段采访。
接下来是第二种比较典型的观点,问蔡澜有什么可以值得被悼念的理由,并归纳为没作品、没营养、没风骨、没公共担当。
接下来是第三种比较典型的观点,观察的角度是由人及城,再着落在大时代的变迁。
于是又延伸出第四种典型观点。
针对这两种观点,有网友表示不赞同,针锋相对的提出了相反的观点,认为所谓的香港人特质不可取,蔡澜也不例外。
当然,针对有关蔡澜的传闻,也有严谨的网友发现了这个。
于是有网友发出这样的感叹。
这就是我在蔡澜去世近一周后,所发现的一些细节,针对他这个人,不同的人们在作出不同的解读,得出了不同的结论,而这背后,却是不同的价值观矛盾,甚至可以说是巨大的价值观冲突,宛若鸿沟。
这样的价值观冲突可以归纳为这样,有的人认为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和最低道德要求,每个人都可以有按自己想法去活的权利,有的人则认为蔡澜身为名人,应该有起码的社会责任感,要么为社会做点事情,要么为他人树立一个榜样,不能只顾自己的小日子。
前者为个人意愿,后者为社会规范,于是就产生了一个尖锐的矛盾,人到底是要按自己的想法而选择生活,还是按社会的规训要求去生活,比如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,甚至为他人和时代而奉献。
抑或是否有第三条道路,又或者能有一个平衡呢?也就是每个人在顾好自己和小家庭的同时,也能在力所能及时,或者机会方便的时候,为社会做点事呢?
毕竟,每个人的活法不一样,想要的生活也不一样,这是没办法强求,也不可能统一的,当然也可以强行统一,但那样的代价会是什么,我相信历史已经让我们看到了,我们既然已经迈入现代生活,那就应该尊重这样生活方式的多样化,不能用一种所谓的生活典范去要求所有人。
真正的现代社会就是,把生活选择权利交给每一个人,让有公义心的人去为社会服务,让喜欢享受生活的可以按自己想法过着,总之让绝大多数人过得开心,才是我们的发展目标。
在这个基础上,我认为,人不能太过自私自利,但也不能太过忘我无私,原因很简单,人有自我属性,也有社会属性,偏向于哪一边都不好,还是在不违反法律,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提前下,根据自己的内心意愿去生活,这样似乎更好。
是的,我坚定的认为,人不可太自私,但也不过太无私奉献,我还是希望在这价值观冲突间,能有一个为大多数人接受的共识。
要为他人着想,也要为自己而活,这就是我的想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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