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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不说,《以法之名》的后劲儿,还真不是一般的大。
现在,其“长尾效应”还在继续。
对于我,以及许多朋友来说,该剧的大结局,和“满意”二字是完全不沾边的。
比如对于反派的惩治,只停留在了字幕上,而从一开始,就身处于黑暗中的孤胆英雄乔振兴,
就连一个平反的镜头,都没有给。
简直憋屈到了极致。
另外就像万海遇害,完全没有任何征兆,后续是王华山潜逃,留下一堆谜题未解。
还有谢鸿飞,选择了跳崖。
等等,等等。
那咱们就剧中的剧情,再结合大结局,为剧中的几个谜团,一一来揭秘。
第一、江远的问题。
我看有不少朋友问,江远为什么会被判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?
是不是有点过重了?
关键问题,在于“涉黑集团核心成员”几个字。
按理说,陈胜龙、禹天成的许多事情,比如杀害乔振兴、雷广发等事情,江远既不是指挥,又没有深度参与。
那为什么,要这样量刑呢?
有一个关键点——万海之死。
试想一下,王华山当初去找陈胜龙、熊磊时,是什么态度?
“如果不是上面那位要保你,我才懒得理你们这种事儿呢!”
并且王华山在捞王大有出来等事情上,即使拿了天龙集团的好处,恐怕相较于谢鸿飞,也多不了多少。
也就是说,他犯下的事情,和孙飞等人,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。
那王华山为什么还要冒险在监狱,去杀害万海?
是因为他对老领导江旭东忠心耿耿,明知事情已经暴露了,还要强行为之?
但问题是,江旭东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其中并不涉及任何和杀害万海有关的事情,那王华山所做,到底是为啥?
其实真相就是,万海根本不是王华山所杀。
洪亮和郑雅萍从垃圾回收站,救出万潮之后,就去监狱面见万海,眼看翻案有望,万海就准备写一份详细的书面报告。
王华山通过监控,发现情况不对,就将此事,告诉了陈胜龙等人。
但注意,此时的江旭东、江远父子,和陈胜龙、禹天成等人在一起,江旭东打电话,只是把洪亮叫了回来。
谁真正指使了护士,换了万海经常服用的药呢?
——江远。
看明白了吧?
这也就是为什么,江远最终被判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的最大原因。
第二、兰景茗为什么“没事儿”!
我相信,很多朋友在《以法之名》看到中间,以及后面的时候,都深信兰景茗就是“大保护伞”之一。
她身上的疑点,也确实不少。
其一,也是一心要把万海案做成铁案。
甚至为了阻扰指导组,不仅对洪亮施压,并且还鼓动江旭东,去找严书记,让指导组就地解散。
其二,发展自己的“小团体”。
你看看,李人骏的生日宴上,都坐了谁?
除了自己的亲戚柳韵、李人骏两口子之外,像什么孙飞、谢鸿飞、温琴等人,都是万海案中,关键岗位的人员。
万海案是冤案,兰景茗能一点不知道,一点都不用担责任?
最后的结局是,兰景茗的处罚是,除免去原本职务之外,外加留dang察看一年处分。
这是为什么?
实际上,她身为东平市政法委书记,却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。
为了追求仕途的进步,兰景茗不惜干扰司法公正。
但由于她行事谨慎,比如“家宴”时,就一定要和陈胜龙等人,极力撇清关系,与黑恶势力并未有直接接触,也没有留下直接的证据。
并且,那通“红色电话”,成为了关键中的关键。
在专案组拿到更多的证据之前,兰景茗通过红色的电话,向高级领导“自首”,将一些责任,往自己身上揽。
但精髓在于,只认小错。
把“包庇罪”说成是“工作失误”,由于没有直接证据,所以兰景茗获得轻罚,也算是意料之外、情理之中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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