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A+
山东临沂市兰山区一餐馆老板因发布“蛤蟆汤”等菜品图片,被开出45万元罚单的消息引发关注。7月11日晚,“兰山融媒”发布情况通报称,综合具体事实和危害程度,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已于5月12日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。
对此,餐馆老板表示,因不认可处罚决定,她向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提交申辩和听证要求,但一直未获明确回复。6月25日,她已对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提起行政诉讼,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,7月10日,立案已审核通过。
张女士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。 受访者供图
发布“蛤蟆汤”照片被开45万元罚单
餐馆老板张女士介绍,3月22日,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给她打来电话称,接到群众举报,餐馆涉嫌经营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“蛤蟆”,通过张女士个人抖音账号查询发现,其抖音账号上发布了涉及“蛤蟆汤”的餐饮食品广告,需要进行调查,让张女士于3月23日上午到市场监管局接受调查。
张女士回复称店铺已经关门,且自己在外地,无法于23日上午到场接受调查。
接到电话后,张女士删除了抖音上发布的内容。张女士介绍,这个时长10秒的视频是她在2月份发布的,包含7张菜品图片,第一张图手写标注“蛤蟆汤”,配音“本店采用高端的食材,简单的烹饪方式,健康营养美味,干净舒适的环境,优质的服务,欢迎您的光临。”而店里的“蛤蟆”,也是他们从附近市场购买,“是当地养殖的。”
3月24日,因店铺没开门,当地居委会将行政处罚告知书塞到其店铺门缝。
告知书显示,处罚事由为发布法律禁止行为的广告,涉嫌违反《广告法》第九条第一款第(十一)项的规定,即广告不得有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。鉴于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,从重处罚。依据《广告法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(一)项,拟给予罚款45万的行政处罚。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,张女士可行使陈述、申辩权,要求听证的权利。
张女士于3月27日到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提交陈述申辩书和听证申请书。
她辩称,涉案图片视频不构成《广告法》意义上的“广告”,属于经营者客观展示商品信息的合法行为。根据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》第九条,“通过知识介绍、体验分享、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,附加购买链接”的商业推广行为需标注“广告”,但自己发布的视频是展示日常经营场景,没有挂链接等,内容没有刻意美化或诱导消费。因此请求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对行政处罚进行听证,并撤销处罚。
张女士表示,3个多月来,她未收到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的明确回复。
张女士的抖音视频留存。 受访者供图
兰山区通报称已告知当事人不再处罚
针对“餐馆老板被罚45万”一事,7月11日20时,当地官方通过“兰山融媒”发布相关情况通报。
通报称,2025年2月15日,当事人涉嫌在网络发布使用国家禁止食用的动物“蛤蟆”(中华蟾蜍)加工菜品的视频。3月17日,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,并于3月24日下达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。3月27日,当事人向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了陈述申辩相关资料,并主动删除相关视频。5月12日,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综合具体事实和危害程度,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。
据张女士回忆,5月12日,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叫他们过去协商,“当时没提撤销处罚这件事,也没有给一个书面通知。”
7月4日,张女士对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提起行政诉讼,要求依法判决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撤销处罚决定。7月10日,网上立案审核通过。
“兰山融媒”的通报中也提到,兰山区高度重视,对此引发关注的事件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,目前,联合调查组正对该案执法行为开展进一步调查。
新京报讯记者 赵敏
相关报道:
7月11日,山东临沂一饭店负责人因在网上发布与店内菜品有关的视频而遭“天价罚单”一事引发关注,并登上微博热搜。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回应潮新闻称,目前正在调查落实。
张女士在山东临沂市兰山区经营饭店,今年3月24日,她饭店所在的居委会工作人员将一张“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”从门缝里塞进饭店。告知书上写明:你发布法律禁止行为的广告,且鉴于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拟给予罚款450000元(人民币大写:肆拾伍万元)的行政处罚。
张女士告诉潮新闻记者,在接到这张告知书之前,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她,称她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的作品是“违法广告”,且还被投诉是非法售卖野生动物。“这个视频是我2月份发的,我就在菜品的图片上写了‘蛤蟆汤’三个字,然后配了音乐,‘蛤蟆汤’在当地很多饭店都有卖,原材料市场也是公开卖的。就是记录生活随手一拍、没有挂小黄车、没有链接,我没有从中受益。视频发出后,并有什么评论、点赞,接到市场监管部门的电话时,我刚好在娘家这边调理身体,跟他们说过几天回去配合调查,而且马上就把视频删了,当时电话里他们也同意的。”
被处罚的菜馆一楼只有3张餐桌。当事人供图
张女士认为,自己遭遇“天价罚单”跟在店里做帮工的亲戚家拆迁有关,“(处罚)之前拆迁办和市场监管局的人来店里几次,10多个人3辆车,要我做亲戚的工作,让亲戚同意拆迁。他们还到我女儿的学校去了解我女儿的信息,给我吓坏了。”
张女士表示,在收到告知书后,其在规定时间内向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,同时提交了陈述和申辩书,但至今没有收到答复,期间多次前往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,却遭到科室间踢皮球。无奈,她只得提起诉讼。“一个是要求他们撤销这个处罚告知书,还有要他们赔偿我的损失。因为这个事情我饭店停业了3个多月,这两天才重新营业,现在生意也很差,很多老客户知道这个事后,都不来了。”
11日下午,潮新闻记者就该起事件也联系了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,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现在正在调查落实,“具体的正在落实,有了消息我们再给你反馈。”
- 我的微信
-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
-
- 我的微信公众号
-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
-